根据《我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》(盐工发〔2020〕27号)有关要求,对照评比有关规定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辅导员与学工办审核、学院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拟确定B环工201范青青、B环工212方永琴同学为我院推荐人员,现予以公示。
1、公示时间
2023年10月7日——10月11日
2、公示期间,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五日内前以书面形式或来访向学院党总支反映。
陈阳,js3845金沙线路党总支书记,教育超市312办公室,电话:0515-88298802;
周政,js3845金沙线路党总支副书记,教育超市308办公室,电话:0515-88298805;
沈丹,js3845金沙线路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,教育超市308办公室,电话:0515-88298805。
全院师生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的,请于10月11日前以电话或来访形式进行反映,学院评审工作组一定会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进行情况调查,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和及时处理。
js3845金沙线路党总支
2023年10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