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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王飞鸿   审核人: 陈天明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3-10-13

为科学统筹和优化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、进一步推进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和师生双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开展2023级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(以下简称“师生双选”)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生与导师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师生双选工作。

二、参加本次“师生双选”的导师须符合《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》(试行)和《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点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细则》(试行)的相关要求,并进学位点审核后具备2023年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名额(导师名单和指导名额附后)。

三、2023级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均须参加“师生双选”。

四、工作安排

(1)发布“师生双选”的通知,并将导师名单和招生名额发放给每一位2023级资源与环境学位点的研究生。

(2)师生充分了解和沟通,双方达成初步意向后,学生于10月22日前填写《2023资源与环境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选择登记表》,并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。

(3)导师根据学生填写情况进行选择,并确定导学关系,由学位点审核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处。

(4)研究生秘书于10月25日前按照系统导入模板要求将双选结果导入研究生系统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1)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,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。请研究生和导师高度重视,按时完成双选工作。

(二)研究生与导师双选结果一经确定,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办理导师变更手续并报研究生处备案。

联系人:王飞鸿

联系电话:13382649646
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3日至15日

附件1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选择登记表

附件2 2023资源与环境导师指导资格及研究生名额表